手握10億仍要募資 海洋王收購明之輝51%股權案被否
新京報訊,12月25日,海洋王發布公告稱,今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核發的《關于不予核準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朱凱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決定》。
根據申請材料,并購重組委認為,標的資產壞賬準備計提、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和呼和浩特亮化工程項目相關資產債務剝離等信息披露不充分,盈利能力存在不確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條和第四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并購重組委會議以投票方式對公司方案進行了表決,同意票數未達到3票,方案未獲通過。
11月16日,海洋王曾發布《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報告書(草案)(修訂稿)》的公告。一、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購買朱愷、童莉和萊盟建設持有的明之輝51%股權,交易金額為27132萬元,其中交易對價的75%以發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對價的25%以現金方式支付。 二、擬以詢價方式向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配套資金,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13566萬元,用于支付本次收購標的資產的現金對價6783萬元、中介機構費用,并用于標的公司補充流動資金不超過5600萬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海洋王似乎并不缺錢。其10月26日發布的《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 》顯示,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于2019年5月17日召開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個月累計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額為人民幣71300萬元。
編輯 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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